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的规定,昭觉县晟昭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昭觉县补约乡30MW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昭觉县晟昭新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巨石强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昭觉县补约乡30MW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补约乡,光伏电站站址地理坐标为N28°10'26.68",E102°53'13",整个场地呈不规则多边形。光伏电站工程主要由电池方阵、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工程、施工临建设施等组成。工程于2018年3月开工,2018年6月完工,实际总工期4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8年3月,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昭觉县补约乡30MW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8年5月16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昭觉补约乡30MW 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川水函〔2018〕735号)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表土剥离、浆砌石排水沟、排水边沟(管)、沉沙池、撒播植草、临时遮盖、土袋拦挡等。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29.26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44.14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生态排水沟、表土剥离、绿化覆土、土地整治、碎石压盖、撒播植草、临时排水及覆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2018年5月,我单位委托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水土保持监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合理保护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基本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四川巨石强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昭觉县补约乡30MW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昭觉县补约乡30MW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昭觉县补约乡30MW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27(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昭觉县晟昭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83066868(邹佳杰)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
监督电话: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028-8506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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